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明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明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2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2/10
違規日期
2016/12/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數項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均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冷卻出片機與兩台混煉滾輪機(小)未列入許可證污染源,A003旋風分離器已拆除,另A004袋式集塵器改建增大,顯與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二)貴公司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防制設備A002壓差值已超出儀表上限25cmH2O(250mmH2O),已超出許可核定範圍10%以上。(三)核對貴公司歷年定期檢測申報狀況,製程應於104年4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定檢,惟P002於105年12月2日執行首次定檢,另於104年4月28日執行周界首次定檢,皆未於許可生效一年內執行,未符合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3月1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屆期未提出申請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永安里向上路九段四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永安里向上路九段四六七號
統一編號
5662857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