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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7/05
- 違規日期
- 2018/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6年5月清運離廠(清運量0.869公噸),惟清運後尚餘0.423917公噸未清運,依本局勾稽資料回推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實際產出時間應為105年10月份,另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無相關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申請展延之紀錄,爰此,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貯存超過1年,且未於貯存期限屆滿前2個月提出貯存展延申請,核有違反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四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四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