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屠宰場
- 文號
 - 40-103-110017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4/11/19
 - 違規日期
 - 2014/11/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3年11月19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貴事業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R-0908(農業污泥)之每月產出量、廠內貯存量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上山村魚寮路二三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上山村魚寮路23之27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