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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違規日期
- 2024/10/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9,75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目視老街溪呈黃泥色,貴公司承攬「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CJ18標平鎮車站路段地下化工程」,查貴公司鄰近出入口之導溝黃泥廢水已溢滿至場外側溝,且清洗出入口之黃泥廢水亦排入場外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0月25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10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見含有油污之黃泥廢水仍由出入口之導溝溢流至場外側溝,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屆期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975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八一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美樂路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