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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違規日期
- 2019/03/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填土、整地工程,現場使用挖掘機具,惟未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填土整地工程(第2期-T16、T17、T18工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二○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承德路6段與洲美街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