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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27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違規日期
- 2025/01/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現場檢測上吸式及氣罩抽氣風速不足0.38m/s(<0.5m/s),其中1區未作業煎台之氣罩未設有污染防制設施,惟查設有3座靜電集塵器之監控儀表,並未落實每日詳實填寫操作時間及每月保養或清潔之相關規定,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5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竹林里中山路三二之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3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