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7-06003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22
- 違規日期
- 2018/04/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6日14時30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濕式噴砂製程 (片鹼浸泡零件,再以鹽酸及水稀釋中和)產出之廢(污)水貯存於不銹鋼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令文到翌日起濕式噴砂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和平東路135號
- 統一編號
- 2337810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