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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12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違規日期
- 2017/05/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二廠經本局現場測量後,發現一堆置場(編號:X212)堆置高度為5公尺,已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之高度(許可高度:3.2公尺);另一堆置場(編號:X213)堆置高度為5.1公尺,已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之高度(許可高度:4.6公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北園里西圳街二段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西圳街2段6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