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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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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7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違規日期
- 2018/05/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1日19時許接獲民眾陳情後前往稽查,業者表示下午進行滯洪池開挖作業,惟因地下水位過高及開挖不慎致工地廢水(泥沙水)排放於金包里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2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要求立即停止排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民族路一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金山區金山區中興路與民生路51巷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