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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5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違規日期
- 2023/03/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2年3月16日全運環廢字第1120316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姓名已於111年3月24日變更完成,惟貴公司遲於112年3月16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昌里龍昌路三三八巷五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昌里龍昌路三三八巷五二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