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漾冷飲店
- 文號
- 41-106-121024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20
- 違規日期
- 2017/09/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9月22日派員稽查貴行於左營區重忠路87-1號隔壁(地號:高雄市左營區福山段151-1地號)現場,發現場內堆置廢機車、引擎、車架、輪胎、坐墊及塑膠外殼等物品,且未向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或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七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重忠路87-1號旁(左營區福山段151-1地號)
- 統一編號
- 3866034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