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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50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違規日期
- 2022/05/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5月9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於111年4月28日以DA/11/024/M0029報單號碼向臺中關報運進口「STEEL SCRAP」1批,計1個貨櫃,重量17,790KGM,進口貨物為廢鐵金屬夾雜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廢家電等混合五金廢料事業廢棄物,於輸入境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進口應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惟查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並應依同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退運出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新仁里新仁七街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新仁里新仁七街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