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龍泉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龍泉畜牧場

文號
40-110-08001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8/12
違規日期
2021/08/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本局110年7月14日彰環廢字第1100042329號書函(裁處書字號:40-110-070004)限期改善屆期前往查驗,現場仍露天堆置雞糞於雞舍旁空地,認定未完成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王功段二九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王功段二九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