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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合康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5002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2/05/20
違規日期
2021/09/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工廠從事印刷油墨之生產,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印刷油墨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坑路四七巷四弄二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天乙路101之10號
統一編號
12804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