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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4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4/06
違規日期
2014/04/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罰鍰金額
NT$3,575,644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48200元整。自103年04月2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行政罰法第18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不法利得稽查及裁處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大佃路63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二○號
統一編號
8663289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