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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7/11/06
- 違規日期
- 2017/09/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磚瓦製品製造程序(M01)從事磚瓦製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5日至貴公司督察時, M01製程運作中,經現場量測填充式洗滌塔之洗滌液進水口、出水口及沉澱池pH值分別為4.23、4.19、4.22,未符合操作許可證核准操作範圍pH7~12,未依本府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小新里成功路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小新里成功路九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