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光明工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4-020013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5/02/11
- 違規日期
- 2014/11/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廢水處理設施未正常操作部分:限期 貴公司於104年2月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4年2月5日以源字第1040205號函具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之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理第4條、第1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四德里中投西路二段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四德里中投西路二段八六號
- 統一編號
- 1305530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