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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文號
23-113-010001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24/01/16
違規日期
2023/1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4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基隆市政府(工務處)所屬「(112)東新街127號附近災害復建工程」工地稽查,現場針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查核,經查違反管理辦法合計缺失點數共計32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127號附近
統一編號
005082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