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 文號
- 23-113-010001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16
- 違規日期
- 2023/1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基隆市政府(工務處)所屬「(112)東新街127號附近災害復建工程」工地稽查,現場針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查核,經查違反管理辦法合計缺失點數共計32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127號附近
- 統一編號
- 0050820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