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2/10/20
- 違規日期
- 2022/08/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704地號未經許可堆置廢鐵,經量測體積16649.6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貴場未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未申請許可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2-060006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一路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70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