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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4/04/11
- 違規日期
- 2024/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現場人員表示鎢鋼破碎料為製程研磨區產生之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399),並將此事業廢棄物賣給京沅鎢業科技有限公司(管制編號:T57A1494)(下稱京沅鎢業),惟查京沅鎢業為公民營清除機構,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貴事業未與京沅鎢業簽訂清除契約書,故未依規定清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富國路三段一二○○號一、二、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三段1200號1、2、3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