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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2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2/05
違規日期
2018/04/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7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2號),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銅為1.75 mg/L (加嚴限值:1.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3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三八七巷九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387巷5、7、9號
統一編號
806125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