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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20005
- 處分日期
- 2023/12/18
- 違規日期
- 2023/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HBA-911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HBA-9118於112年9月11日12時40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線西交流道」,惟查無貴公司前述清除車輛車號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GPS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九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