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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欽畜牧場

文號
30-100-040004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1/04/21
違規日期
2011/03/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1日。
裁處依據
台端從事豬隻畜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於100年3月1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其養豬場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池輸送管線破損,致廢水疏漏於宜蘭農田水利會建業中排排水溝渠,污染下游蘭陽溪水體水質,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經本府環保局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五計算結果(如附件1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整。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建業里旋流路二四之三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建業里旋流路二四之三一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