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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巴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60007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6/11
違規日期
2015/11/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貴公司104年09月25日來函申請事業廢棄物解除列管案件辦理,本局於104年11月24日至現場稽查(地址:本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81號5樓,管制編號:J55B6564),貴公司未依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規定之時間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二七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81號5樓
統一編號
704020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