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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4日派員執行稽查,業者代表表示製程為原料(鋼)該公司屬於水污染防治法應列管金屬表面處理業,惟目前未取得本府核發之水污染→捲圓機→熱處理→研磨→送廠外電鍍加工→回廠清洗→成品,製造過程產生事業廢水(含洗滌塔廢水),屬水污染防治法應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目前未取得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事業廢水經快混慢混→沉澱→納管到南崗污水廠,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福興里南崗三路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