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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違規日期
- 2021/03/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1日前往稽查,發現該公司除膜槽蒸氣管破裂,造成槽內除膜作業用鉻酸藥水流至排水溝再由雨水溝排至承受水體;並於雨水放流口取樣,經檢測結果總鉻值高達1210mg/l(標準為2.0 mg/l)、鎳為48.14 mg/l(標準為1.0 mg/l)及鋅為5.7 mg/l(標準為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保泰五路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新社里保泰五路九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