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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20014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違規日期
- 2018/12/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烏日區環中路六段○號○○有限公司,從事砂石碎解洗選作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15日12時23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無適當防範措施,致碎解水污泥疏漏至周界外灌溉溝渠污染水體屬實。另經本局於現場向該公司查證,本案污染疏漏時間為107年12月10日,惟截至稽查當時本局未接獲該公司事故通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7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派員清除污泥,並經本局107年12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以清除改善,本局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環中路六段八八號之八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環中路六段88號之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