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7-08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8/21
違規日期
2018/07/18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核可文件(證號:046-03-J0175),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26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另領有「重鉻酸鉀」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303),含量99%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26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1號)稽查,查貴公司107年6月份「氰化鉀」運作紀錄表於107年6月5日購入1,500公克、6月23日使用244公克;及「重鉻酸鉀」運作紀錄表於107年6月15日使用12公克;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7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6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一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
統一編號
8668895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