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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1/10/05
- 違規日期
- 2021/07/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銅鑼鄉銅科段五五、一四一等二筆地號之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廠房新建工程於施工基地外承租土地(銅科段68、8、22、8-1等4筆地號,下稱工1、工13、工18、工19)進行土方堆置作業,其中(工18)及(工19)土方堆置區經量測分別為38610立方公尺及39630.6立方公尺,(工18)及(工19)土方堆置區實際堆置體積皆達3,000 立方公尺以上,屬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五批之堆置場管制對象,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土方堆置作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該堆置場程序停工(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不得有新增堆置行為)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二七號一四樓至一六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科段8、8-1、68、2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