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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20028
- 處分日期
- 2017/02/21
- 違規日期
- 2017/0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月17日17時10分派員前往本市大寮區琉球路43之2號稽查時,發現該企業行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該企業行廠區後方東南側周界外自行車道上,風向:西北風)明顯可聞油漆惡臭飄散於空氣中,經查該企業行係從事佛具製造業,稽查時正進行噴漆作業,現場雖有抽風及水洗設備,惟油漆惡臭異味無法被完全有效收集,致油漆惡臭異味飄散至廠區外,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巷尾路七八之三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路43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