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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1/03
- 違規日期
- 2022/03/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經本局勾稽鴻升企業社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108年1月至111年1月僅有109年5月14日一筆紀錄(至富國建材行),其餘均無聯單資料,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2.再查鴻升企業社平均每日清運至少一次,惟歷次清運之隨車證明文件皆無留存,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長安街二三三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長安街233巷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