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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勝養豬場

文號
20-107-03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3/20
違規日期
2017/12/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之林賢勝養豬場進行煮廚餘作業,雖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洗滌塔),惟洗滌塔故障致廢氣未有效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段沙崙小段一五七○、一五七一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中央路與桃24線紅交叉口(沙崙小段157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