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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30022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違規日期
- 2025/02/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經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12月),貴廠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112年11月申報貯存、(B-0399)113年1月申報產出貯存至今皆已逾1年,並經本局114年2月10日桃環海資字第11400099671號函通知貴廠陳述意見。(二)貴廠來函陳述因誤於112年11月申報B-0299、113年1月申報B-0399,現有之B-0299、B-0399應為113年4月產出,故已修正申報112年11月至113年12月之產出及貯存,雖依法申報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瑞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瑞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