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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津自助餐館

文號
41-106-09043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9/19
違規日期
2017/06/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查臺端於臺中市**區**街**號設立**餐館從事餐盒食品製造,續經本局於106年6月5日17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餐館後方油煙管道破損致廢油滴落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8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整罰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和平路四四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和平街447號
統一編號
2523338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