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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1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1/23
違規日期
2017/11/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5777-00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5年3月22日起至110年3月21日止。惟該公司屬「聚氨基甲酸脂合成皮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下稱PU業排放標準)管制對象,依PU業排放標準第6條規定,需每年進行二甲基甲醯胺濃度檢測,該公司自105年3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於106年3月前後一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惟該公司未依法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統一編號
2321596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