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1-106-08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8/02
違規日期
2017/05/18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通霄銅鑼營運所於106年05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三義鄉水美街122號前量測飲用水水質餘氯,量測餘氯數值為1.14ppm,並至該自來水水美淨水場出水點量測餘氯數值為1.46ppm(標準值為0.2~1.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三義鄉水美街122號
統一編號
522424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