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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80020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違規日期
- 2017/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環境稽查科106年4月28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新樂街107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放置螺絲生產製程所產生之廢油泥,廠區牆面與後方民宅屋頂有黑色油漬,貴廠楊○○表示因溫差變化桶子破裂,導致廢油泥噴灑至牆面與後方民宅,上開廢油泥逸散、滲出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10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