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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25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違規日期
 
                - 2016/04/29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2月11日環署廢字第1040103832號函附件資料,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程序(代碼:270053)產出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代碼:E-0217) 清除至貴公司以外,未將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保留三年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二五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二五號一、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