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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晟機車行

文號
21-106-03011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4/18
違規日期
2016/11/0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於105年度累計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達6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中正路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33鄰中正路50號1樓
統一編號
8881462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