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30016
 
            
            
            
                
- 處分日期
 
                - 2017/03/24
 
            
            
                
- 違規日期
 
                - 2016/1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於105年12月19日16時05分執行檢查,發現該公司清除車輛(車號:Z2-709)載運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之長度超過規定,予以全車退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