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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長利

文號
40-112-08002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8/17
違規日期
2022/03/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後勁企業有限公司」111年3月24日上午10時15分清運車輛(車號:ZW-766)載運貴事業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經該廠代操作廠商達和公司稽查發現,夾雜直徑長度超過10公分以上之實心捲狀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四條第八款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二條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三條第(十八)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楠陽路九三號二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統一編號
8360125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