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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6/02
- 違規日期
- 2023/04/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6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2年4月14日、2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違規事項如下:一、未依規定期限申報111年度上半年及下半年之廢(污)水定期申報作業。二、於112年4月24日現場查核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之廢(污)水量計測設施(原廢水水錶)故障未報備,且每日操作紀錄中亦無原廢水水量紀錄及處理單元T01-04、T01-08未記錄每日pH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8條第2項、第8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治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治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