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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10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01
違規日期
2018/09/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靠行司機(邱○○),吊掛8包太空包(經查含破碎塑膠微粒、橡膠條、塑膠製品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至一成街上壘球場旁棄置○○為貴公司靠行車輛司機,其故意、過失行為,推定為貴公司之故意、過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甲智路一四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一成街壘球場旁
統一編號
165460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