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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4/11/19
- 違規日期
- 2024/10/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HBB-2676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B-2676於113年6月25日上午6時5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該車輛未於過戶前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上車輛變更(移除),核有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義和里文曲路五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義和里文曲路五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