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08-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5/21
 
            
            
                
- 違規日期
 
                - 2019/03/25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業經新北市政府於108年2月22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88011333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地址為樹林區樹潭街2號 (原公司地址為新北市樹林區樹潭街9之1、9之2號)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樹潭街二號、二之一號(一樓、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