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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鼎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3-12001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2/12
違規日期
2024/08/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CEMS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所設定起(爐)火條件,煙氣溫度設定未依核定之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所載內容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海口里保安林二五之六○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海口里保安林二五之六○號
統一編號
80346883
更新時間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