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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110176
- 處分日期
- 2023/11/22
- 違規日期
- 2023/10/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10月13 日派員到場稽查,經查現場所產生之牛奶紙容器、塑 膠袋、標籤紙等一般廢棄物,未經分類即將其打包放置於貯存區子母車內,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一般廢棄物應依一般垃圾及資源垃圾分類排出,並於113年1月31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照片),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四五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