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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8002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8/21
違規日期
2024/07/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L8803083)從事自行車鋁合金金屬零件加工作業,為本局列管之事業機構,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7月11日執行督察結果,經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事項如下:1使用保麗龍粒作為碳纖維製程之模具原料,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2.溶劑型塗料(漆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使用量為0.26公噸/月,申報113年1月、2月、3月、4月及5月使用量分別為0.69公噸、0.547公噸、0.543公噸、0.487公噸及0.68公噸,超出許可最大月使用量。3.粉體塗料(漆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使用量為0.156公噸/月,申報113年1月及2月使用量分別為0.204公噸及0.436公噸,超出許可最大月使用量。4.廢潤滑油(D-1703)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125公噸/月,申報113年3月產生量為0.88公噸,超出許可最大月產生量。5.廢油混合物(D-1799)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5公噸/月,申報113年1月及2月產生量分別為0.88公噸及0.88公噸,超出許可最大月產生量。6.廢油漆、漆渣(D-1701)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3公噸/月,申報113年1月及5月產生量分別為0.5公噸及0.7公噸,超出許可最大月產生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九路一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九路16號
統一編號
5667039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