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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6/10
- 違規日期
- 2025/03/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19日09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由貴公司環保專責人員柳建安陪同,現場製程作業中,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運轉中,本次採樣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署檢字第054號)。於貴公司臺南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30-02號)許可固定污染源:皮革整製程序(M04)(130001)之排放管道(P024)進行採樣及檢測分析,經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排放標準2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佳路二段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佳路二段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