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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承禾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3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3/04
違規日期
2023/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於112年11月1日赴貴公司安南廠查訪,經查發現貴廠於112年6月至8月期間收受廢X材(代碼:R-0X01)進廠再利用,惟現場未能提供與精X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清除機構簽定之委託再利用、委託清除契約書或三方共同簽訂契約書,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與事業機構簽訂契約書,即受託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違規事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110039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七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190巷75之36號
統一編號
911166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